??資格證分一級注冊和二級注冊,注冊建筑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后,依法登記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證書》,在一個建筑單位內執行注冊建筑師業務的人員。
??報考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一級注冊建筑師考試:
??1、取得建筑學碩士以上學位或者相近專業工學博士學位,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學學士學位或者相近專業工學碩士學位,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學業大學本科畢業學歷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學相近專業大學本科畢業學歷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級工程師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以上的, 或者取得工程師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項規定的條件,但設計成績突出,經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認定達到前四項規定的專業水平的。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
??1、具有建筑學或者相近專業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設計技術專業或者相近專業大學畢業以上學歷,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設計技術專業4年制中專畢業學歷,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設計技術相近專業中專畢業學歷,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師以上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以上的。
??備注 :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建設部令第167號),本表專業中加入了“環境藝術”。
??2、不具備上表規定學歷的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報名參加一級注冊建筑師考試:
??(1)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2)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筑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筑項目不少于一項。
??說明:“民用建筑設計”、“其它類型建筑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關于發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部分。